分享是幸福的!

2010年7月23日 星期五

Flipboard

FlipBoard 看起來就像一本真正的雜誌,只是內容並不是由任何單一媒體供應,而是由你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上的朋友提供。FlipBoard 會自動把朋友在 FB 和 Twitter 上分享的網站、圖片或影片收集起來,透過軟體的重新編整,變成類似雜誌風格的版面呈現出來。因為每個人在 Twitter 和 FB 上有不同的親朋好友,大家隨時都在分享許多新的內容,所以每次打開 FlipBoard 時,看到的內容也都是最新的內容。

在 Twitter、Facebook 等社群網站上,我們會看到許多親朋好友推薦的內容,像是親朋好友分享正在看的網頁、或是上傳並分享給相片或影音等等。不論這些內容是由親朋好友自己產生的,還是別人產生的,它和一般內容不一樣的地方,在於這些內容都是由親朋好友所分享或推薦的。基於親朋好友和自己可能會有較陌生人更多的共同興趣或共同關注,因此這些內容的「相關度」會比一般由單一媒體提供的內容更高,更貼近我們的興趣。這就是所謂的「社群內容」。

使用者大量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分享或消費這些社群內容,但是 Twitter 和 Facebook 的界面,並不是為消費社群內容而設計的,這對社群內容的消費來說並不友善。

首先,不論是 Facebook 和 Twitter,訊息的排列邏輯是依訊息的時間新近度來排列,而不是依照訊息的重要性(Facebook的人氣動態有考慮訊息的相關性,但排列的大原則仍是時間)。不論是CNN的重大新聞,例如某地被外星人侵略的第一手照片,還是你朋友在捷運看到一個妹拍下來的照片,在 Twitter 和 FB 上的呈現方式是完全相同的。但媒體卻不是這個邏輯。媒體的邏輯是重要的新聞要佔較大的篇幅,訊息的新近度則不是最重要的。

其次,在 Twitter 和 FB上,我們看到的內容分享,多半只是連結;特別是 Twitter,受限於訊息長度,往往連完整的連結都不能放,只能放個看起來不知是什麼的短網址;FB 稍好一點,起碼可以看到標題、縮圖和一點引言,但無論如何,你都得點一下那個連結,才能看到內容。所以社群內容在 Twitter 和 Facebook 上並不能直接消費,中間仍有一些操作步驟要做,這就構成一些內容消費的障礙。FlipBoard 看起來像是這些問題接近完美的解決方案。首先,它用雜誌的版面來解決社群內容呈現的問題。FlipBoard 取得你的社群內容後,會利用演算法決定每則訊息的顯示方式,對你可能比較重要的訊息(例如較多朋友 retweet 或按讚、由互動較密切的朋友分享等等),會用較大的篇幅顯示,這就符合傳統媒體呈現訊息的邏輯。另外,FlipBoard 會預先取得內容的標題、引言和縮圖,所以即使你的朋友在 Twitter上分享時,只放了一個連結,你還是可以在 FlipBoard 上預覽他分享的內容,不需要自己連去該網站。

網路使用者在消費內容時,其實已經愈來愈依賴「內容代理人」,但誰來扮演內容代理人的角色?其實一直在換人做做看。第一代的內容代理人當然就是入口網站,例如 Yahoo!奇摩新聞,因為聚合了大量新聞媒體提供的內容,使用者無需自己造訪各個新聞網站,就能看到大量新聞內容;在便利性的考量之下,直到今天 Yahoo!奇摩新聞的流量都遠超過合作媒體自身官網的總合。

第二代的內容代理人就是搜尋引擎。使用者根據自己的需求,尋找自己需要的內容,而不是在大量內容中大海撈針。

這兩個世代的內容代理人,都將內容原始來源的媒體一步步推向邊緣;媒體不再自己完全擁有最主要的閱聽人,而是逐漸變成這些代理人的「內容代工者」。這些代理人只需要部分內容,和內容無關的就被濾掉,例如廣告和活動訊息等等。(但媒體網站也可以因為這些代理人的推薦連結,得到更大的流量。)

第三代的內容代理人變成社群。社群成員彼此分享內容的連結,再透過社群網站來交換並消費內容。我們已經看到這種內容消費型態的巨大力量:分享到 FB、Twitter 或噗浪上的連結,往往會帶回三五倍甚至更高的連回點擊,也因此幾乎所有內容網站不約而同都加上分享到社群網站的按鈕。

像 FlipBoard 這樣的社群媒體成為主流之後,社群做為內容代理人的力量將會進一步加強;媒體產生的所有內容會有更大的比例必須先經過社群的「篩選」,才會抵達閱聽人處。所以媒體本身不可避免會更加成為單純的內容生產者,廣告與無關內容的訊息就更容易被濾除,因為那不是社群想看的東西。

我很擔心媒體會因為這樣而關上大門,就像 Rupert Murdoch 的新聞集團對 Google 關上大門一樣。

但是,新的內容閱讀價值鏈中,做為內容生產者的傳統媒體,是不是注定要變成利潤微薄的代工業者呢?我想也未必一定如此。一種可能是發展出合理的拆帳模式,內容聚合者提供廣告拆帳給內容提供者,一如 Yahoo! 在美國發展出的廣告結盟關係;另一種可能是在這麼龐大的社群中找到分眾商機,以更專業的內容來服務願意付費的閱聽人和廣告主。

另外,媒體也必須開始思考:如何讓自己產生的內容更容易為社群所樂意分享。我們已經看到社群分享的力量,但這力量加上 FlipBoard 這類軟體的幫助,有可能放得更大。屆時哪個媒體更能擁抱社群,對社群更加開放,就能從社群身上得到更大的回饋。

2010年7月22日 星期四

要用再"搖"的電池


科學家們還在不斷研究如何讓電池耐力更久、電量更強的方法,但日本印表機大廠–Brother 卻是反其道而行,研發出發電量極小( 10mW ~ 180mW ),但只需要搖一搖就能供電的 AA/AAA 電池。是的,我們不必奢望這種電池能夠用在高耗電的相機、遙控汽車、或是打鼓小兔上頭,但用在偶爾才會用到的遙控器上頭卻是相當合適。至於對整天攤在沙發上,唯一的動態活動就是按遙控器跟吃洋芋片的沙發客而言,或許另一個產品會更適合他們,不過,Brother 的產品可以直接相容於現有產品,賣相應該相對好上許多吧!

PIXELS

PIXELS by Patrick Jean from ONE MORE PRODUCTION on Vimeo.


PIXELS is Patrick Jean' latest short film, shot on location in New York.

2010年7月19日 星期一

2010年7月16日 星期五

Bicycle concept


英國地蒙佛大學(The De Montfort University )21歲畢業生Kevin Scott設計,他在英國倫敦的 New Designers展上獲得了500英磅。

2010年7月7日 星期三

Ten One Design


Ten One Design 開發出來當你用不同的用力度壓下去的時候,會在電容 面板上產生出不同大小的「足跡」,而這個資訊可以轉換成筆跡的粗細資訊。

2010年7月5日 星期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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